根据《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阳科通〔2022〕51号)的规定和要求,拟对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获得A级众创空间的单位进行后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9月26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叶水仙;联系电话:0662-3422026
地 址:阳江市安宁路38号(邮编:529500)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获得A级众创空间的单位进行后补助计划安排表.doc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