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6〕4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方向
主要包括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车网互动项目建设、营造推广氛围项目。
二、补贴标准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6〕4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起止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7年2月26日。
(二)申报流程
各申报主体需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包括申报材料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档,以及所有加盖公章纸质材料的PDF扫描件,一式两份)刻盘后一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朱倩;联系电话:023—63898627;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五、审核流程及资金拨付
企业应自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申报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提交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强化财务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对于违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平台数据校核,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不配合补贴信息核查、扰乱阻碍审核结果认定,以及核查抽查认定虚假建设、桩站信息与实际不符、上传市级监测平台数据与实际不符、获得补贴后充电桩站闲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公示通报、扣减补贴资金、暂停或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置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补贴申报指南
2.重庆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请书
3.重庆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请书
4.重庆市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建设补贴申请书
5.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营造推广氛围补贴申请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