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部署,持续释放四季度和重点节假日消费潜力,河北省商务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宣传推介活动。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活动产品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对象范围:参与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产品厂商(厂商或厂商全省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征集产品范围:支持品类为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及智能产品,纳入范围应符合下述任一情形:一是2026年度参与以旧换新在售商品且计划终端打折零售;二是2026年9月(含)之后已上市或计划上市的新品。

二、征集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厂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2.审核筛选: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核。

3.名单公示:拟入选厂商名单在河北省商务厅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开展活动: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活动推介名录,统一组织宣传推介。

三、申报条件

1.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1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存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失信行为。

2.服务能力完备。规范开展旧品回收、新品置换业务,具备商品销售、旧品回收、安装售后基础服务能力,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妥善处置消费者咨询投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按规定开具销售发票,完整留存交易凭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数据报送、核查监管等工作。

4.恪守活动规则。自愿参与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严禁虚构交易、哄抬价格、套取政策红利等违规行为,自觉接受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参与原则。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9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64800477@qq.com(邮件主题统一规范为XX市+企业名称+产品品类)。

咨询电话:0311-87909032(家电、数码产品及智能产品)

0311-87909935(汽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企业自行留存。

2.申报企业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纳入失信管理,不得参与后续各类政府促消费活动。

3.活动期间,入选企业如出现违规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形,将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4.本公告由河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参加2026年以旧换新促消费宣传推介活动企业

信息表

2.企业宣传推介视频(时长1分钟)

3.企业宣传推介PPT

河北省商务厅

2026年9月2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