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鹰潭市“鹰才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项目设置引进类和培养类两个类别,申报对象均可从创新领军、创新高端、创新新锐三个方向申报,实行分类遴选、梯度培育。其中青年类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

引进类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及省外“人才飞地(科创飞地)”等单位全职工作不满1年,或尚未引进但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入选后半年内到岗的人才,入选后须全职在鹰工作5年以上。培养类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在岗人才。

(一)创新领军专项

申报对象应取得博士学位(培养类企业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三项以上: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排名前三)以上或行业奖一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三);

3.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排名第一);

4.拥有近5年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排名第一);

5.有领衔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经历;

6.有科研成果落地并形成产业化,转让金额100万元以上。

(二)创新高端专项

申报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培养类企业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同行认可的创新成果和成长潜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两项以上:

1.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2.拥有近5年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排名第一);

3.有学术或行业协会任职(兼职)经历;

4.近3年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排名第一);

5.具有核心技术岗位(研发负责人等)工作经历。

(三)创新新锐专项

对象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养类企业人才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本领域取得同行公认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成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两项以上:

1.参与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

2.领衔市级以上重大课题1项以上;

3.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平台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拥有近5年内授权并应用的国家发明专利;

5.有科研成果在鹰潭落地并形成产业化的项目。

中央、省驻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入选后须在鹰申报省级以上人才计划。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二)时间计算

申报对象有关年龄、在鹰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如: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即2025年7月30日前来鹰工作的申报人符合时间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严禁逆向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赣鄱英才计划”(含原省“双千计划”)和“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含优化整合前的省级部门相关人才计划)的人才不能申报。

2.申报对象应当依托市内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已入选过“鹰才计划”的人才不能再申报。

二、申报和推荐程序

“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推荐,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9月1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各区(市)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同级科技部门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各区(市)科技部门负责对本地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以区(市)委组织部名义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评审平台。各区(市)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支持政策

1.入选者可按规定认定E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鹰潭市“人才16条”及补充细则等相关服务保障政策。

2.给予入选者每人5万—20万元的项目资助,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根据当年度申报人选特点、所属产业类别等动态确定具体资助金额。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鹰才计划”是我市重大人才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充分挖掘我市制造业领域的优质人才项目,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掌握相关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有序开展。

2.提高申报质量。各区(市)组织部门、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必要时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做好资格审查和申报遴选工作。

3.按期申报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各区(市)组织部门、科技部门持续做好申报服务工作,做实做细项目申报的各项基础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形成《“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推荐人选分类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推荐人选分类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市科技局评审平台。

五、联系方式

1.评审平台(市科技局)

联系人:华威;联系电话:0701-6232579。

2.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邓殊越;联系电话:0701-6440632。

 

附件:1.“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

2.“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推荐人选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