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场景化、图谱化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参考指引(2025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场景图谱和四类核心要素清单落地应用,为全市电子信息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提供供给支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及人工智能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体

围绕吉安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吉安市电子信息企业提供数字化咨询诊断、产品供给、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实施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机构。本次征集包括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人工智能服务商两类。

二、征集方向

具备但不限于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制造数字化、质量管理数字化、运维服务数字化、经营管理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同步征集标准化、可复用、低成本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纳入吉安市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资源池。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专利或合法授权证明;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技术能力

具备工业软件研发、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电子信息产业工艺数字化等一种或多种能力,能够围绕具体应用场景提供可落地的产品、技术或服务。

(三)项目经验

申报服务商应具有制造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经验。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入库:

1.具有电子信息行业特别是PCB产业数字化项目实施经验;

2.已入选《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能力手册》电子信息行业分册;

3.已在吉安市设立服务机构或已有本地落地案例(含已参与我市电子信息(PCB)产业图谱清单建设的服务商);

4.获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省级荣誉认定。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专项条件

核心产品运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或工业大模型技术;具有人工智能项目落地案例;具备模型持续训练、迭代优化和本地化部署能力,支持私有化或边缘部署,能够保障企业工艺数据安全。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服务商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见附件),相关申报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组织审定。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审定,形成最终名单后在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服务商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入库资格,并按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入库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服务质量低劣、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清退。

(二)注册地在吉安市内的服务商,应将纸质版申报书以及PDF盖章版扫描件报送至所属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由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注册地不在吉安市内的服务商,材料直接报送至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龚昱文0796-8210021;电子邮箱:jasgxjtzk@163.com;报送地址: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127)。

特此公告。

附件:吉安市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及人工智能服务商申报书

                                                                                                              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