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8号)及《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辽发改投融资〔2026〕321号)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了《沈阳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邮箱:trzxtc-fgw@shenyang.gov.cn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