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巩固去产能成果,推进全省钢铁工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钢铁行业长效管控机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6〕97号)要求,结合我省钢铁产业发展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3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王康,电话:028-8626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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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