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行为,加强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促进我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中医药管理局起草了《达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注明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3091187

电子邮箱:458177782@qq.com

邮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805室(收)

邮编:635000

特此公告。

附件:达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