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组织):
为加快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和创新,提升全市企业(组织)质量管理水平,依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的相关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含鼓励奖、提名奖)、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或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不得参加申报。
三、资助标准
对首次获得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给予资金资助,资助对象不超过80家,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每家企业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当年资金总额和最终获评对象数量动态调整。
四、评审依据
依据《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附件1)开展评审,以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秘书处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五、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
(二)《自我评价报告》,应参照《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编写,篇幅控制在3万字以内(附件3,提交可编辑word版、PDF版〔无需盖章〕);
(三)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提交PDF版〔无需盖章〕,按顺序排列)。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和自评报告使用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表、自评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形成的电子文档大小不超过800M。
六、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组织申报
“2026年度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采取全流程线上申报,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7:00。申请人可选择线上自主申报或线下辅助申报,具体路径如下:
1.线上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申报”菜单,搜索“2026年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将材料上传至申报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线上申请指引》(附件5)。
2.线下辅助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如需线下人工协助,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后,协助企业录入系统完成申报(收件窗口仅协助企业完成线下申报,无需收取和流转纸质材料)。
(二)审核流程
1.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退回修改或补正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2.专家评审。形式审查合格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评审机构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材料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不超过资助名额1.2倍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
3.社会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
4.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项目评选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向资助对象拨付资金。
七、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金树,联系电话:0769-23109797。
(二)系统使用咨询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doc
附件2: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自我评价报告.doc
附件4:证明材料清单(模板).doc
附件5:线上申请指引.docx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