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绩效目标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0-38817531。

附件:1.2026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分配方案表

     2.2026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