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应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及精神,我局对原《江苏省工商局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5537620,文头请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gszd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江苏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2023年8月1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江苏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经研究,全部采纳11条,部分采纳3条,不予采纳8条。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江苏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