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5〕260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会计审核(含信用核查)、利息复核、项目查重、核查企业信用、企业类型、项目代偿、贷款期限、贷款超上限、支付利息低于限额以及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和报请市政府批准等程序,现对2026年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拟支持的406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将通过信用广东网再次查询企业信用状况,若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不予支持。另外,若出现公司名称变更、补助资金拨付银行账号修改等情况,请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共12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业务联系电话:2250183,监督联系电话:225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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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拟支持企业名单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