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我局知识产权项目评审中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财政资金项目评审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开征集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并有意愿参与江门市知识产权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本次征集入库专家涵盖知识产权类、企业技术、管理、财务、法律等5个类别。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执业道德。认真履职,公道正派,正确掌握并执行项目评审政策制度,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自愿且能够承担并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情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入库人选。
(二)专业条件
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经济、知识产权状况和产业政策。
2.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或者具备国家专利审查员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
3.具备律师资格,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处理。
4.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战略规划,对知识产权行业有全面的了解,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方面5年以上的高水平从业人员。
5.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
三、征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学历信息、执业资格及工作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国家专利审查员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申请材料真实性,对申请人提出客观推荐意见。
(三)审核公示。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拟定专家入库人选,并通过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拟入选专家名单。
(四)专家入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知识产权评审专家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者于10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寄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我局邮箱。
(二)入选专家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入选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填写《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信息更新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局。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0750-3168340,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邮箱:scjgjzscqcjk@jiangmen.gov.cn。
附件:1.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申请表
2.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信息更新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
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信息更新表
附件:
1.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的通知.pdf
2.附件1: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3.附件2:江门市知识产权评审专家信息更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