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项目单位申请及我委审核,现对上海市东方医院等单位的41个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及其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委提出,我委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异议所涉及项目和人员进行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度浦东新区自然科学基金-恒瑞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立项项目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