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菏发改法规〔2026〕170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机关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东省发展改革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鲁发改法规〔2026〕618号),该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