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东莞市引进高水平

体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府函〔2026〕16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政策调整,现决定对《东莞市引进高水平体育人才实施办法》(东府〔2006〕52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引进高水平体育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