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隶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享惠主体名单核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