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时间期限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4日止。

二、意见要求

所提意见建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合法合规性。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相关政策。二是务实可行性。应充分考虑江津区矿产资源基础,所提事项具体明确,实施条件基本成熟,可落地性强,原则上“十五五”期间可完成或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三、征集方式

请下载填写附件《重庆市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意见建议征集表》,通过以下多种途径反馈至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

1.电子邮件发送至:449570515@qq.com。标题请注明“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38室(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元帅大道36号)。邮编:402260。信封请注明“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意见”字样。

欢迎广大企业朋友、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评估论证,条件成熟、具备实施基础的意见建议将及时研究吸纳。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重庆市江津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意见建议征集表

 

 

                         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毕锋,023-4769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