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各区县经信部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现将2026年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

本次未参加复核的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其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保持一致,其余未参加的企业和未通过此次复核的企业,即日取消其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