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目前《山东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山东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版可在附件处查阅。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梁太涛

电子邮箱:liangtaitaodky@shandong.cn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山东省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子版可在附件处查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提出意见,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山东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