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工信部门,各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马工信中小〔2026〕1号)、《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马工信中小〔2026〕3号)《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马工信中小〔2026〕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与奖补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为:https://sme-mas.meicloud.com/entrance(申请验收和兑现资金模块10月26日正式上线)。
二、申报时间
1.项目验收。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期内(2027年9月7日前)签订的改造合同,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一个月后可申请验收。
2.资金兑现。需申请资金预拨付的项目,经市工信局审核入库后,可随时通过平台线上申请;无需申请资金预拨付的项目,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可直接登录平台一次性申请奖补资金。资金随时申请,原则上每月集中兑现一批。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详见《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中小企业科 8355684、8355671;平台技术咨询电话:李老师13855558780,殷老师18955559102。
附件: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指南.pdf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