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水单位:

依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相关规定,年用水量超过1万吨及以上的用户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报工作。为有序推进2027年度用水计划核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报时限及所需材料

请各用水单位于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2027年度用水计划线上申报工作。逾期未主动提交申报的,水务主管部门将依据单位近三年实际用水数据自动核定、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同步推送至供水企业,作为2027年度月度用水考核依据。

申报需填报如下材料:1.《深圳市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表》;2.《深圳市单位用户年度用水节水情况表》;3.年度用水总量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线上申报办理路径

(一)年度计划用水量3万—10万立方米(不含10万立方米)的

由龙岗区水务局负责核定办理。申报单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区域至深圳市—龙岗区,选择龙岗区水务局,在实施清单“其它行政权力”类目下,选择事项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既有用户申请用水计划办理。在线办理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7MB2D2805X7444201602000003。

(二)年度计划用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核定办理。在线办理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007541512Q344201602000001。

具体办理流程可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计划用水管理事项办理指南》。

三、线下咨询办理渠道

各单位如有现场办理、业务咨询需求,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

1.年度计划用水量3万~10万立方米(不含10万立方米),由龙岗区水务局核定事项的:可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现场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755-8989210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年度计划用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由深圳市水务局核定事项的:可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现场咨询办理,咨询电话:0755-88125974(工作日9:00-12:00,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重要事项提醒

如存在产能扩张、人员增加、改扩建等情形,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需求或高于系统自动核定计划额度,极易出现月度用水超计划情况。同时因为用水实行按月考核,超计划10%以上将执行累进加价收费,企业用水成本将同步增加。因此,请各用水单位高度重视,按期、如实完成2027年度用水计划申报,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用水合规风险。

区水务局节水业务咨询电话:0755-28261961。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