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持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就2026年度南川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紧扣南川区“332”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要求,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配套、精细化工、现代中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推进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项目,推动科技资源向优质创新主体、重点发展领域集聚。

二、资助标准和方式

项目实行事前资助。单个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支持10万-20万元,择优立项。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区级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3:1。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为已在“经济 科企智服”或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完成注册,具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能力。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本次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参研人员参与在研+本次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单位及团队成员信用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及相关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四)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科研伦理相关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等,须提供对应合规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考核指标应当可量化、可考核,突出技术突破、新产品产出、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成果导向。

(六)不受理涉密项目,严禁发送涉密材料;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变换名称变相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补交材料。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须提交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资金承诺书(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附件4)等申报材料的可编辑Word版压缩包,以及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合并生成的单个PDF文件。压缩包、PDF文件均以“申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nckjj71400559@qq.com。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立项项目纳入南川区科技计划全流程管理,须严格按照任务书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研究目标、核心考核指标。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企业应当按照任务书约定进行出资,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六、咨询方式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规划发展科:023‑71400559。

 

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资金承诺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南川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