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工信产业〔2022〕139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省级工业遗产单位要按照《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深入挖掘工业遗产价值,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助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第五批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名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