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核电厂消防监督管理,规范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4月25日前,以传真(010-81929310)或电子邮件(liheqiangll@163.com)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10-8192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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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点击下载)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