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群众开具证明、提交材料的负担,市司法局联合相关单位起草了《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取消、免收有关证明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企业和相关单位提出完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企业和相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上海市司法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319室,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地址:nijq2318@163.com
咨询电话:021-24029009转执法监督处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5日。
附件:1.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取消、免收有关证明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关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取消、免收有关证明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开具证明负担、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度、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本市“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相关规划要求,本市对部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中的证明开展了清理,决定取消收取84项证明,通过依法调用电子证照、行政系统内部核查、数据共享核查等方式对884项证明实行免收或对符合一定情形的申请人免收,对113项证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计压减1081项证明。其中,取消收取的证明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收取,通过其他方式免收的证明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免收。
各区、各相关市级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取消、免收的证明目录(不含告知承诺)》执行,及时修订办事指南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化等方面配套衔接工作。本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取消、免收证明涉及调整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及时启动修订程序。各相关单位要以本次证明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取消、免收证明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附件1-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