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的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7月7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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