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园区)科技、经信、教育、财政、住建、商务、卫健、国资、统计等主管部门:
现将《泸州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科学技术局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泸州市统计局
2026年10月8日
泸州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
泸州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特色创新高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指示精神,以建设特色创新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到2027年,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发力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实现倍增,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成,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强化重点任务
(一)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三无研发”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清零攻坚行动,加快清零一批“有研发、未纳统”企业,攻坚一批“有基础、缺要素”企业,激活一批“无研发、仅生产”企业,逐步引导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新建研发机构、新开展研发活动。实施“高新企业规模化、规模企业高新化”行动,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增强企业研发投入效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下同)
(二)推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积极培育招引服务业企业,大力实施服务业“升规稳规”培育行动,扩大研发投入统计覆盖范围。鼓励服务业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实施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研发、数智化转型、检验检测、工程设计、技术推广等服务业务,提升科技服务业综合业务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会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三)推动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特级、一级等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建筑业工业化技术攻关、主导或参与建筑技术标准,加快建筑业企业工业化技术创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大数据、智能建造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四)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提前储备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分类考核机制,对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全覆盖。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年度预算管理。落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机制,对国有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中试平台等产生的研发费用,经认定后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建立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容错纠错免责机制,鼓励企业大胆开展科技创新。(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推动高校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高校培育壮大特色学科,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紧密对接,积极承担国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共建实验室、中试平台、实训基地等。支持在泸高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研发实力。鼓励高校科研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支持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选派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担任“技术总师”“科技副总”,促进更多人才智力向产业生产一线流动汇集,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六)推动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
加强优质资源对接,支持大院大所来泸设立分支机构或研发基地。鼓励科研院所联合高校和重点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研发活动。支持科研院所聚焦行业共性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机制,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水平,加速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加快推动研究型医院、病房建设,加大临床研究与转化投入,提升临床试验承载能力。发挥我市医药健康产业优势,支持医疗机构加强核医疗、生物制药等领域研发创新,推动“研发—转化—生产—应用”全产业链发展。将科技创新成效作为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研发能力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完善政策举措
(一)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强财政科技资金统筹管理,稳步提高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比重。充分发挥市级科技创新城市发展资金、市级工业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更多国、省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前瞻预研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财政科技资金“先投后股”试点,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国资委)
(二)提高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力度
高效运行市级科技创新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我市科创领域发展。持续用好“天府科创贷”等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广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并购贷款等产品和模式,加强科技信贷等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更好引导创新资源向优质科创企业集聚。挂牌运营“泸州科创金融中心”,常态化开展“创投酒城·月月见”对接活动,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
(三)优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式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改革,提升创新效能。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生成和组织方式,优化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双向揭榜挂帅”机制,将研发投入情况作为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评价指标。支持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提升企业在科技项目生成、组织实施和资金配置等方面的参与度和话语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四)提升科技创新特色服务水平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高水平共性技术平台,组织实施重点产品技术攻关。完善“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体系,打造“找技术、找成果、找金融、找资源”一站式服务枢纽。常态化开展技术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作用,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提升从项目挖掘到产业化落地的全周期服务能力。持续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大科技招商政策支持力度
聚焦“5+5”重点产业链,深化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场景招商等方式,大力引进企业研发中心和区域研发中心。鼓励支持通过项目招引、大赛招引等模式,重点招引有一定研发规模的硬科技企业、顶尖团队项目。对全职新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综合资助。(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普惠性激励政策支持
加强研发创新政策宣传解读、精准推送,推动科技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充分发挥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券、省级财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专项资金等惠企政策激励作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并争取纳入国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市委科技委作用,统筹协调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市科技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定期调度、有序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牢固树立“抓行业必须抓创新、管发展必须管科技”工作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园区)要落实加大科技投入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会展局、市国资委)
(二)强化服务指导
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建立重点单位清单,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分类分级服务指导重点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组织财会专家、科技特派员等专业力量深入创新主体,指导企业规范实施研发支出、归集研发费用等工作,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新增纳统单位服务指导,力求应纳尽纳、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三)健全监测制度
压实市县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主体责任,建立覆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研发投入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开展统计监测,适时对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会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本工作方案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6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