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6-10-2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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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决定废止《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的通知》(临平政发〔2024〕10号)。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27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平政发〔2026〕2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