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原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依据的《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已先后废止,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原认定标准缺少政策支撑,需修订完善政策。结合长沙市实际,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出台《关于调整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在该重大决策事项开展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意愿,决策事项评估主体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长沙鼎信行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或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严晓玲(联系电话0731-84907769)或者郑俊鹏(联系电话18173127872)联系。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至2026年11月15日17时整。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