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相关工作任务,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组织起草了《丹东市人民政府调整赋予各开发区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415-2172005

2.邮寄:丹东市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邮编:118000),来信请注明《丹东市人民政府调整赋予各开发区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并标明数字政府建设科收

3.联系电话:0415-2172005

附件: 

1.丹东市人民政府调整赋予经开区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收回撤销的开发区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3.规范保留的开发区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丹东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