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海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我厅起草的实施细则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人民政府二楼270室,邮编57020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nswt9@hainan.gov.cn。

附件1:海南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办理表格1-14

海南省商务厅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