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及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自愿开展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相关材料11月2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企业另行通知,请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要求,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格式按照行业规范条件或管理办法自查报告的格式内容,并于11月2日前将企业年度报告等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t.gov.cn)报送
三、申报流程
(1)企服网站申报
请于11月2日前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
(2)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申报
请于11月2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按时上传至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账号自行申请)。
企服网站及管理平台需同时申报
咨询电话: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1013、67068038
园区经发委:66681010
附件:苏州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