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温州市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温科发〔2026〕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温州市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级研发中心”)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依托企业成立满一年(含)以上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备案。
1.应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等(满足一个即可);
2.应具备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50平方米以上;
3.研发设备原值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4.财务报表中需单独设置研发费用科目,且报表中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5.研发人员5人以上或研发人员占总职工10%以上;
6.企业申请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未因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二)依托企业成立未满一年(不含)的,同时满足上述第2点至第6点可申请备案。
二、备案程序
1.企业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在线填报《温州市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申请表》,并上传附件(原件PDF扫描版)。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申报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2.备案材料被退回,可进入“申报记录”修改:点击“我的”,选择“申报记录”模块,点击“已退回”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3.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网络技术支持热线)
三、备案时间
2026年度市级研发中心企业备案申请的网络截止时间为11月6日,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11月13日前完成备案资料初审和推荐。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备案涉及的部分年度数据为2023、2024、2025年度。
2..研发中心统一命名为:温州市+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五、联系人、电话
温州市科技局 张风帆 0577-88962091
鹿城区科技局 叶如如 0577-88201535
龙湾区科技局 陈丽君 0577-86968781
瓯海区科技局 黄佳佳 0577-88533267
洞头区科技局 金文阳 0577-63437510
乐清市科技局 叶展江 0577-62072878
瑞安市科技局 王威文 0577-65863702
永嘉县科技局 娄益龙 0577-67952292
文成县科技局 许振楠 0577-67821302
平阳县科技局 林寅 0577-63700233
泰顺县科技局 叶其旭 0577-55957937
苍南县科技局 黄瑶瑶 0577-68708068
龙港市经发局 张斌 0577-68675289
海经区科技局 池琼意 0577-88078307
网络技术支持热线:0577-88962019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