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认监〔2026〕4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机构、行业企业:

为落实国家加快推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工作部署,提升我省检测认证服务内外贸一体化服务能力,推动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我局决定面向全省征集合格评定“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申报案例需在合格评定国际互认、检测认证规则衔接等方面取得实效,具备典型示范价值。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破解出海堵点,推动检测认证结果采信。聚焦出口受阻行业领域,获取境外检测认证资质授权,与境外专业机构、行业组织开展合作,打通技术性贸易壁垒,实现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助力外贸企业出海。

(二)填补制度短板,促进检测认证规则衔接。针对目标国合格评定制度缺失、“一带一路”项目海外实施等现实问题,协助境外主体搭建检测认证能力、共建合格评定制度,推动我国检测认证制度获得境外接纳认可。

(三)布局国际网点,落地境外检测认证业务。通过独资、合资或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检测认证机构,获得相关资质,面向境外主体提供检测认证服务,实现跟随客户出海、海外并购运营及本土化整合,成效明显。

(四)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发挥广东改革先行优势,深化大湾区合格评定规则对接,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征集要求

(一)案例需明确体现国际合作元素,如为企业获取境外认证、提供外贸检测服务等提供便利,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得到国外政府部门采信,获得目标国家政府或权威机构的资质认可或授权,开展国际认证项目,加入检测认证国际合作机制,促成国内国外双方或多方签署互认协议,推动国内国外共同认可的标准或规则等,对同类合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复制推广价值。

(二)案例内容严谨真实,不得夸大或虚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单位应当予以注明。

(三)各市局要组织相关技术机构梳理提炼合格评定“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对案例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核,择优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征集方式

请各市局按照附件要求起草案例材料和证明材料,数量不限,并将电子版报送至gdsjj_yjtbb@gd.gov.cn,邮件主题标注为“XX(单位名)合格评定‘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申报”。

本次征集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附件:

合格评定“小而美”国际互认合作案例(模板).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7日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认监处饶怡萍,020-38835672;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董蕊,020-3883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