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现向评审通过的事中项目拨付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第二批)奖补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本次拨付面向事后项目及已发生部分有效投资额并产生投资进度的事中项目,对于事后项目,奖补资金一次性拨付;对于事中项目,奖补资金全额预拨付至申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具的专属账户,并结合项目进度,对经认定投资进度过半的项目释放50%监管资金;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解除资金监管。
对于拨付后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将按变更通过后的项目情况重新进行奖补资金安排,并对其监管账户资金进行相应的追回或追加。
具体奖补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事中项目资金监管要求
(一)开立专属账户。经公开遴选,我局选定了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此次资金拨付及监管的合作银行。请附件1中的事中项目申报单位,在上述5家合作银行中自行选择其中1家开立专属账户,并于11月6日(星期五)前将账户信息反馈至邮箱liudan2026@gz.gov.cn。
(二)开立监管金额保函。市商务局收到申报单位及银行反馈的账户信息后,将奖补金额全额预拨付至该账户,由合作银行对照奖补分配方案(附件1),对各个账户的奖补资金实施部分或全额资金管控,其中(一)非监管资金部分:银行收到资金后无需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监管(如已设置账户监管则需及时解除对该部分资金的监管);(二)监管资金部分:银行需采取账户控制、资金冻结或者止付等管控措施,限制相应监管额度的奖补资金未经许可擅自对外划转,同时申报单位收到奖补监管资金后,应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广州市商务局的相应监管金额保函,保函到期日不得早于2027年10月31日。合作银行免收开户、保函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
合作银行可凭本通知作为业务办理合法依据,根据申报单位申请,将该奖补资金转为保函保证金,用于为申报单位开立受益人为广州市商务局的独立保函。申报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后,未于2026年11月27日前开立保函的,合作银行将对该笔奖补资金作退回处理,奖补资金原路退回广州市商务局财政账户。
(三)资金划转。待项目完成并开展验收后,合作银行根据我局指令进行资金划拨、解除监管、保函注销/赔付等操作。
(1)验收通过的:广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按要求及时注销对应保函,将对应专项资金足额划转至申报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由申报单位依规自主使用。
(2)验收部分通过的:广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办理部分资金保函赔付,将未通过部分资金退回指定财政账户,将通过部分的专项资金划转至企业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对应保函。
(3)验收未通过的:广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按要求办理保函赔付手续,将全部专项资金退回通知书指定的财政账户,并完成保函注销。项目可在《广州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整改期内(即接到验收结论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按程序提出验收申请。
三、资金使用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各项目申报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事中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
2.合作银行联系方式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30日
(联系人:刘丹,联系电话:88902388)
附件1
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事中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2
合作银行联系方式
一、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15626148726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8929598013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联系人:肖雨嘉,联系电话:19076033006,66880803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赵东梅,联系电话:13826467896
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662521996,37168075
五、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联系人:刘照航,联系电话:18814111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