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水规〔2026〕1号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7年度荔湾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现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7年度荔湾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2026年10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7年度荔湾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在征求相关单位和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27年度荔湾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省、市管河道(河段)2027年度河砂禁采区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辖区内所有区管河道(河段)划定为2027年度河砂禁采区。对以上河道(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