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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9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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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功能区有关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省工信厅部署安排,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和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为做好评价和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参评条件
(一)泰安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三)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标准。
2023年认定的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参与本次复核,未参与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称号到期后自动失效;其他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参与本次复核。
二、评价实施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9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申报。新申报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如遇操作问题,请优先查阅申报平台内的操作手册获取指引。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带封面和目录的PDF文件上传),企业初次填报开放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11月20日。
(二)县级初审推荐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4日)。企业线上提交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后,由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和实地抽查,初核通过后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推荐。
(三)市级审核公示阶段(11月25日至12月9日)。市工信局对各单位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和抽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http://gxj.taian.gov.cn/)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宣贯和调研摸排力度,对照全市各类重点企业数据库,全面掌握符合申报企业名单,广泛动员企业参评,其中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要重点关注2027年即将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否还在存量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中。如果不在,鼓励此类企业积极参加此次评价,提前做好应对复核不通过重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准备。
(三)要督促企业认真学习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中关于优质企业动态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企业信息更新、重大变化填报等工作,准确掌握直接取消优质企业资质的各种情形,及时做好请示报告等工作。
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向市工信局提前报送评价(复核)企业名单;11月24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评价(复核)推荐企业名单(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电子版各1份),正式行文中要体现对企业参评条件的核实情况,附件中要加上实地抽查工作资料。正式行文推荐前,务必确保推荐名单数量与系统内申报企业数量一致。
市级及各县市区、功能区联系电话
|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991353 |
| 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6261980 |
| 岱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5367858 |
| 新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7222848 |
| 肥城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3268098 |
| 宁阳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5355288 |
| 东平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17560868175 |
|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 8938361 |
| 泰山景区招商引资部 | 5969091 |
| 汶河新区经济发展科 | 8922267 |
| 旅游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 8567686 |
| 培育平台系统支持 | 010-87901037 |
| 培育平台帐号问题 | 010-12381 |
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指标说明和佐证材料参考.pdf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