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1:00至11月11日24:00。

2.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入“应用中心”模块,在“申报进行项”选择“省重点实验室”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填写申报内容,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等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申报单位在申报前需仔细研读《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3、附件4),确保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4.锦州市科技局作为本次申报工作的初审推荐单位,受推荐名额限制,将对申报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择优进行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规划财务科:刘民文2910922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王广禄3872152

农村科技科:周利锋2910989

社会发展科:冀明亮3872159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pdf

 附件4-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pdf

 附件5-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有关材料.zip

 附件6-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有关材料.zip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