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经发、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徐州科创大走廊的决策部署,2026年度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计划(重大创新平台第二批)项目,采取定向组织方式,重点支持我市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开展能力提升,为我市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新建)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3)
落实省科技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重组(新建)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科创大走廊范围内优势学科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动我市2026年度通过重组(新建)任务的省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
实施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对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2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省实验室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6)
围绕科创大走廊建设,打造深地产业科技战略力量,支持云龙湖实验室与龙头企业开展务实合作,建设深地未来产业示范工程,推动深地产业集聚发展。
实施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3.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提升(指南代码5007)
支持科创大走廊内2025年新获批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创新体系,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创新能力,建设高标准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
实施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本年度拟立项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企业和区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相关区科技(经开区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并择优推荐,其中指南代码5007项目须由经发部门共同作为主管部门推荐;市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择优推荐;实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并自主推荐。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
2.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推荐的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分级承担;铜山区、高新区推荐的大走廊范围内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我市支持科创大走廊相关文件执行承担比例。其他县(市、区)项目采取县(市、区)联合创新项目形式予以支持,申报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根据评审情况合理确定立项数(不占用市级财政支持项目立项名额),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全额承担。
3.原则上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经费来源。新增自筹经费须真实足额筹集到位并实行专账核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筹经费不到位的,同比例扣减(退还)财政支持经费。
三、申报要求
1.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
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建设内容、关键技术等核心内容高度雷同)重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任务实际需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不简单按财政资金控制数和自筹比例设置,经费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4.关于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严格落实申报审核推荐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应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科技管理系统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财政支持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经过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等主管部门或市有关局(公司)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2份,电子表格可在项目申报系统“2026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等主管部门公章。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于2026年11月11日前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吴昊,电话:83736490,邮编:221000)。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机构科(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11号东区综合办公楼B618,联系人:李聪、武婉莹,电话:80802263,邮编:221000)。
4.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6年11月4日开网,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平台机构科
电话:80802263 83842134 联系人:李 聪 武婉莹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周 婕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科
电话:83852410 联系人:仲 超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