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对基层消防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明确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我省高度重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持续推进乡镇(街道)“一队一中心”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网格消防治理、赋权执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工作,积累了较为扎实的实践基础。同时,我省基层火灾风险点多面广,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小型经营性场所等火灾风险较为突出,还存在责任传导层层衰减、隐患处置闭环不够完整、部门协同联动存在堵点、基层专业力量不足等现实问题。为补齐县、乡、村(社区)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短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国家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设定两年实施周期,分阶段推进改革任务,夯实基层火灾防控根基。
二、政策意义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对筑牢全省基层火灾防控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牢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把消防安全治理重心下沉到县乡、延伸至村(社区),强化风险源头防范。
三是系统破解基层消防治理现实难题,构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消防安全制度体系,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推动各项消防治理举措在基层落地,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火灾风险。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3大部分,共计18条。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推动消防工作融入“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机制,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任务,设置五个方面内容。
1.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实各级属地消防安全责任。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相关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消防工作全面融入网格化治理,建立“网格就地处置—村(社区)处置—乡镇统筹处置—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乡镇解决不了的难题,提请县级职能部门到场处置)四级隐患闭环处置链条。依托现有基层治理平台增设消防业务模块,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实现风险研判、任务派单、隐患闭环督办。
2.建强基层消防组织力量。明确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在县级消防救援部门业务指导下协调辖区消防工作;要求平安建设办公室配齐消防安全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网格包联制度,保障岗位履职精力。按照“政府统建、部门共用、消防主管”原则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实行评估达标、成熟一批纳管一批,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兼顾灭火救援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统筹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打通联动调度渠道。
3.创新消防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能,重在统筹调度、业务指导、督导督办。推行火灾风险分级差异化精准监管,对高风险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动态调整风险等级。消防救援站可以以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名义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深化乡镇(街道)消防赋权执法,聚焦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民生突出隐患,配套业务支撑和执法监督,切实防范只下放事项、忽视后续监管的问题。
4.强化共治共管格局。行业部门强化行政审批源头把关,把消防安全条件嵌入审批流程,从源头减少先天隐患;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覆盖大中小型场所,兼顾合法与非法、备案与未备案、登记与未登记对象,新业态由县级以上政府明确监管主体。压实单位、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突出重点人群实操实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发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培育的协同作用。
5.强化基层消防基础保障。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等同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消防设施应急维修使用流程。面向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推广联网独立式报警器、简易喷淋等实用消防设施。建设省级消防监测预警智能指挥平台,共享政务数据资源,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开展非现场监管,作为人工现场检查的补充。建立消防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同步健全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机制,防止简单化“一处失信、终身受限”。
(三)保障措施。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联动作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对已依法履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要求各地结合辖区风险实际细化配套举措,强化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四、特色亮点
(一)压实属地责任链条,把牢基层消防治理根本遵循。对标国家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框架,厘清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边界。针对基层存在责任传导层层衰减的现实问题,文件明确县级层面重在统筹调度,杜绝简单向下转办任务;乡镇(街道)开展火灾风险研判,推动研判成果直接服务隐患整治,切实压实属地各层级消防责任。
(二)明晰乡镇履职中枢,破解基层消防“谁来抓”现实难题。以往乡镇(街道)消防职责分散在多个机构,缺少牵头主体,容易出现推诿悬空。结合我省治理架构,文件明确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作为消防工作中枢,配套会商研判、约谈警示机制,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落实网格包联。同时厘清各相关机构职责,强调在平安建设办公室协调下,综合执法机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三)完善赋权执法全链条保障,破解“看得见管不了、管得到看不见”矛盾。针对基层一线发现隐患却缺少处置抓手的突出痛点,在省政府赋权执法部署基础上,健全完整运行保障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派驻专业力量、司法行政监督多重配套,守住权力下放的底线,保障下放执法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四)重塑乡镇专职消防队功能定位,实现一队多用、防消一体。针对以往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灭火、轻前端风险防范的短板,确立“政府统建、部门共用、消防主管”建设路径,实行评估达标、成熟一批纳管一批。推动队伍从单一灭火救援,转向灭火、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多重职能并重,推动火灾防控关口前移。
(五)构建多元协同共治体系,织密基层火灾综合防控网络。立足基层点多面广的治理实际,拓宽消防治理参与主体。重点填补行业监管盲区,厘清新业态监管责任,压实市场主体履职义务,统筹各类基层自防自救力量,同步运用信用监管、智慧化手段、简易防护设施,调动政府、行业、市场、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火灾防控。
责任编辑:何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