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登记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其中大学生包括国内外高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在校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残疾人大学生可放宽至毕业8年内的毕业生;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合伙创业

重点就业群体以合伙经营形式创办企业的,或共同创办市场主体的(含法人代表、股东、监事、理事和其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合伙创业形式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三)小微企业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就业群体的在职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未达到上述比例但12个月内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创业

大学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群体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二)合伙创业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重点就业群体人数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但新招用人数不足3人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0万元;未达到规定招用比例但1年内新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可按每人30万元核定,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四、财政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五、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单位)服务网厅”“湘就业”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六、申请资料

(一)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

1.重点就业群体身份类别证明材料;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属于合伙创业的,还需提供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3.《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4.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需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租赁协议。属于网络商户的,需提供网店的网址、平台实名认证信息;

5.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企业前12个月招用重点就业群体员工的花名册和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附件:

1.长沙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名单

2.长沙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名单

3.个人(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5.人员类型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