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粤办函〔2026〕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粤办函〔2026〕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广东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