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2026年12月31日前以我委名义单独制定以及由我委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经汇总梳理各起草科室报送的清理意见,初步形成以下清理意见: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见附件1);拟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委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95-22130355;邮箱:qzfgwggb@163.com。
附件:1.2026年度例行清理拟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2.2026年度例行清理拟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本委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