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与郑州市财政局协商一致,现决定将《郑州市农业农村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6〕14号)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