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品牌展位确认时间:即日起-11月20日;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时间:即日起-11月30日。
二、品牌展位申请
(一)品牌展位确认
第137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请第136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第137届品牌展位数量(登录: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确认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各区经(科)促局确认即正式生效。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各区经(科)促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申请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展位参展企业可向所属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企业根据评审相关指引、申报注意事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版材料寄送各区经(科)促局(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一一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各区经(科)促局于12月2日前按相关要求对申请企业材料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入交易团预审推荐表,连同企业材料(一式三份)寄送我分团。
三、一般性展位申请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登录: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各区经(科)促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地市交易分团后,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展品参展,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近1年内1万元以上的报关单1张、1年内1万元以上的发票1张、装箱单1张等)。展位位置安排公布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企业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四、注意事项
(一)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参展展区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二)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企业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交易团通知为准。
(三)“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交易团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均须通过所属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关于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2. 各区经(科)促局联系方式
佛山分团
2024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