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鄂州科技发〔2023〕9号)有关规定,经各单位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第二批)拟认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组,027-60830575;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诚信建设科,027-60896573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第二批)拟备案名单.xls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