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字〔2023〕104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评审工作,初步提出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拟批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联系电话:024-86898708、86898028

邮箱:gjsc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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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拟批复名单.pdf(点击下载)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