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厦门市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经政策宣贯、企业申报、专家组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现将有关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申报的9717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5328.8011万元。其中:第一类车辆9681辆,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5212.259万元;第二类车辆36辆,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16.5421万元。其他备案类车辆613辆,备案金额共计919.6126万元(详见附件)。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7天):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

联系方式:

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

市工信局行业管理处0592-2896584

市财政局企业处0592-2858223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592-2028502

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0592-2896217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2室

附件:厦门市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公示车辆信息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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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厦门市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