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拟资助项目(第二期拨付)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不予受理。

咨询投诉:对外贸易处,88102457

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88127065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附件:广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拟资助项目(第二期拨付)公示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2日